2017年西安市科技计划创新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经研究讨论,即日起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结合我校更名升大、转型发展工作要求,鼓励申报高层次项目的前期孵化项目,优先支持应用性课题研究项目。
2.结合我校推进技术转移转化创新改革试点方案,围绕项目驱动建设科研创新团队,重点扶持以科研成果转化为目的的应用性重大(点)研究项目。
3.选题应紧紧围绕2017年西安市科技计划创新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类别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应用研究,逐步形成我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1.孵化项目:密切联系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自主选题,开展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的研究可继续申报并获准省级以上(含省级)项目立项;或具有科研成果转化前景,可实现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收益。
孵化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项目须结合我校更名升大、转型发展工作要求,围绕学院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紧扣2017年西安市科技计划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应用性课题研究。
其中: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重点项目验收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3篇,其中2篇被SCI或EI、ISTP检索收录;或申报专利1项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申报获准高一级别项目一项并完成项目研究报告;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篇;或被广泛采用的应用型成果1项(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年);或签订合同额50万元横向项目1项;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面上项目须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所主持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2篇,其中1篇被SCI或EI、ISTP检索收录;或申报专利1项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申报获准高一级别项目一项并完成项目研究报告;或被广泛采用的应用型成果1项(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年);或签订合同额10万元横向项目1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参与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项目参与人可以吸收其它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申报孵化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需在评审会上做公开答辩。
2.申请立项的课题应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个别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写出书面报告,经科技处同意后方可延期。
3.项目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西安市科技计划创新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 项目申报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和统计表电子版7月4日前交到卢一鑫处集中收取,经机材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后,7月5日前一并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4.科技处将于7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请申报者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关于评审日期的通知,经西安市科技局审批后发布立项结果。
附件:1. 2017年西安市"科技计划"文理专项项目指南
2.《西安市科技计划创新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申报书》
3.《西安市科技计划创新基金文理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